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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万名干部下乡村”和“千企联千村”活动在长安唐村启动

来源:陕西产业网   作者:峰云汇   时间:2022-06-08 09:51:32

 西安“万名干部下乡村”和“千企联千村”活动在长安唐村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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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和“千企联千村”启动仪式现场

6月6日,西安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和“千企联千村”行动启动仪式在西安市长安区唐村举行。

启动仪式上,“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代表刘健作了表态发言。刘健是西安市委办公厅一级调研员,今年59岁。他表示,得知要开展“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后倍感振奋,这一举措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搭建了干事创业平台。他说:“在乡村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会先当学生后当先生,虚心向书本理论学、向农民群众学、向基层干部学、向社会实践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研究、实践的往复循环中不断提升自己,把自己锻造成‘三农’问题专家、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行家里手。”

此外,现场“千企联千村”示范村企代表作经验交流,部分有共建意向的村企代表签订了框架协议。

据悉,西安市“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是西安市将用5年时间引导万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一线干事创业、贡献才智,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骨干力量,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千企联千村”行动,是西安市将用5年的时间,引导各类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工商资本通过村企合作、项目共建、资源整合等方式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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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晓林

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晓林介绍说,西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优势,使其农村各具风貌,关中环线景色优美、秦岭山间资源丰富、白鹿塬上民俗悠长,西安的乡村市场无论是规模还是前景都极具竞争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的高度,把开展“万千行动”作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西安市乡村振兴事业。

王晓林说,广大干部人才要以“万千行动”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到乡村一线发挥余热、淬炼成长。村企合作要敢为人先、大胆创新,多在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上想办法,多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更好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西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西安“千企联千村”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西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千企联千村”行动,到2023年第一批试点村企完成共建。

“千企联千村”行动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支部搭台、村企共建、携手发展”的原则开展,引导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通过项目共建、资源整合,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全面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政策支持、规范管理”思路,到2023年,第一批试点村企完成共建,共建基本格局初步形成,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到2024年,第二批结对村企完成共建,影响范围不断扩大,政府有力引导、企业有效参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共建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村企共建行动不断深化,发展壮大一批立足乡村的现代企业,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到2026年,培育建成一批初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典型,新型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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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内容包括8大部分:

党建引领,推动村企党组织共建互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通过建立村企联合党委、联合党(总)支部、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形式,在符合条件的村企中开展组织联建,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大事共议、要事共决、发展共谋。

整体开发,提升乡村业态活力,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养殖、休闲文旅、生产生活服务等多种产业业态,与共建村联合打造新型乡村综合体,形成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乡村。

集聚联合,发展特色产业,鼓励企业结合共建村产业发展现状和规划,到村发展建设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基地、集约化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形成一批规模集中连片、产业链条完整、竞争优势明显的乡村特色产业。

产销合作,发展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和支持村企开展产销合作,发展农超、农社、产地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把共建村特色优质农产品转变为农商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产品实现价值,鼓励村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挖掘乡村生态资源经济价值,共同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做强区域公共品牌,推动生态产品实现价值。

共育共享,推动人才双向流动,鼓励企业结合自身行业属性和人才需求,发掘培养“土专家”、乡村工匠等各类专业实用人才,提供就业岗位、创业支持。

一体联建,提升乡村社会发展水平,推动公益性建设和产业经营发展捆绑结合,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载体建设,提升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和服务水平。

股份合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原则下,通过与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开展联合经营,解决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难题。鼓励企业通过牵头组建农村合作社等形式,与共建村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

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提出申请

“千企联千村”行动将按照调研摸底、项目发布、村企对接、签署“框架协议”、制定实施细则等步骤进行。

按照“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发展思路,开展综合研判,选取一定数量基础较好的村,作为“千企联千村”行动第一批共建试点村预选对象,通过多种形式在各行业、领域内向企业宣传推介,寻找有共建意向企业,为村企合作牵线搭桥。

有共建意向的企业,可以向企业所在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共建申请,区县(开发区)对收集到的有共建意向的企业进行梳理,并及时安排村企接洽,指导共建双方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了解彼此特点优势、项目需求,为达成共建奠定基础。

市、区县(开发区)要将“千企联千村”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激励。镇街党(工)委将把村企共建工作成效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补贴待遇发放挂钩。各行业部门将把企业家参与村企共建的实绩,作为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劳模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企业优先纳入各行业党委示范推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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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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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鼓励支持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到乡村一线贡献才智、干事创业,全面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

目前推荐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相关政策如下:

目的意义

鼓励支持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乡村振兴顾问、“一肩挑”干部助理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各类指导服务。

“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既是为干部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满足他们锻炼成长和继续为党工作、为家乡和社会奉献意愿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实优化乡村振兴骨干力量的有力抓手;更是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汇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

基本原则

自愿报名,择优选派

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支持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到乡村长期工作、短期驻村或集中下乡指导服务。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人才自身特点和乡村实际需求择优选派。

长短结合,分类组织

对长期到乡村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或乡村振兴顾问、“一肩挑”干部助理和村党组织书记的,每年集中选派一次,原则上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对短期驻村或集中下乡指导服务的,一般按次、按月或按季度开展;对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严格管理,鼓励激励

对自愿到乡村长期工作、短期驻村或集中下乡指导服务的干部人才,参照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从严管理,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并重,最大限度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作用发挥。

资格条件

到乡村工作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过硬,愿扎根基层,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一般应为市、区(开发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过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县级一般应为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干部;

退休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新任职年轻干部一般应为市、区县(开发区)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无两年以上镇街、农村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各类人才一般应为在农技、卫生、教育、法律、科技、设计、规划等方面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

同时,欢迎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报名参与!

报名推荐程序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和新任职年轻干部有意愿到乡村工作的,需向单位(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推荐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

各类人才可直接到工作地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农业农村、人社、卫健、教育、司法、科技、资规、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报名。

人员选派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和新任职年轻干部的选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虑报名人员自身特点和乡村岗位实际,分类择优选派。

每年集中选派1000人左右(市级100人,区县<开发区>900人),到乡村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乡村振兴顾问、“一肩挑”干部助理以及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党组织书记等。其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应为原籍干部。

各类人才的选派工作,根据乡村实际需求,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农技、卫生、教育、法律、科技、设计、规划等专业技术人才,短期驻村或集中下乡,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法律服务、科普宣传、规划建设指导等活动。

保障支持

待遇落实

到乡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人才,党组织关系应转到所在村,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单位各项待遇,不重复享受村干部补贴。对发展集体经济、培植农业产业取得一定成效的,可从地方财政中列支给予一定奖励,体制外人员也可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得相应报酬。

补贴发放

到乡村工作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按照差旅费相关标准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退休干部按照退休前职级对应基本工资的100%、规范性津补贴的30%和公务交通费标准补齐差额,按照差旅费相关标准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中,体制内干部补贴由派出单位列支;体制外人才补贴由派驻区县(开发区)财政列支;短期驻村和集中下乡指导服务的,按照差旅费标准落实工作补贴,由选派单位列支。

经费保障

对到乡村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或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的,且该村又被列入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落实相应工作经费,按照发展前景、产业规模、资金需求等,市财政一次性拨付5—10万元工作启动经费。

表彰评优

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和退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授予“西安市乡村振兴贡献奖章”,并给予10000元现金奖励。各类干部人才到村工作结束后,统一授予“西安市乡村振兴纪念奖章”。

详细政策,也可咨询所在区县(开发区),市级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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