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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创原:陕西最大的创新驱动平台政策专题与解读

来源:陕西省科技厅等综合网站   作者:峰云汇   时间:2022-03-14 15: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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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创原:陕西最大的创新驱动平台政策专题与解读

陕西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3月1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今年我省努力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总平台,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围绕薄弱环节加大技术攻关

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示范样板。支持沣东孵化基地、碑林环大学创新街区、西安硬科技社区、西高新电子谷、咸阳创新湾等开展独具特色立体联动“孵化器”建设实践。推动立体联动“孵化器”聚焦资源要素、体制创新、政策联动,与地市高校院所加强合作对接,探索飞地、异地等模式,实现空间、政策、服务、产业等共建共享。

打造成果转化“加速器”示范样板。依托链主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布局建设10个行业共享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应用场景。支持先进稀有金属材料创新中心、光子先导技术研究院、导航产业基地、集成电路创新中心、西工大大学科技园、陕西煤业化工研究院等6个成果转化“加速器”示范建设。

构建两链融合“促进器”样板集群。采取“揭榜挂帅”与定向委托等新型组织模式,围绕23条重点产业链及薄弱环节、技术瓶颈和发展需求,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全省产业链创新资源分布、产业或区域发展共性技术需求,布局建设10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10个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重点支持新型显示、氢能、增材制造、传感器等,打造重点产业链两链融合“促进器”样板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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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提前突破1万家

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入规、晋位、上市”工程,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链条。年内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提前突破1万家、认定瞪羚企业200家以上、各类上市企业12家。

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打造“永不落幕”路演品牌,组织指导路演200场次以上,推介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创新孵化载体,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共性需求和技术难点,建设特色产业孵化载体。支持全省理工和综合类高校大学科技园载体建设全覆盖。全年建设和引进各类孵化载体、服务机构50家。

支持建设“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打造“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聚焦产业创新和企业发展能力提升,探索科学家与工程师相对固定合作的校企协作模式,深化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工作机制,支持建设200支“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解决企业、产业等高端人才缺乏、招才引才难问题。

加大人才发展改革力度。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自主权。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遴选20家左右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推进科研人员转化为企业家。

发挥秦创原高端人才吸附作用。加力加速高端外国专家引进,持续深化“高校聘用、企业使用、政府补贴”模式,支持为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秦创原新建一批省级引智示范基地、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引智服务站,拓宽海外高端人才来华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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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秦创原这么干

2021年3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正式启动。一年来,政产学研用金积极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2021年全省3760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国家备案,总数超过8200家,同比增长32.30%;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11189家,同比增长38.67%;登记技术合同68951项,成交额2343.44亿元,同比增长33.23%。2022年,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继续坚持企业主体、人才主力、市场主导、政府主推,重点做好以下任务:

加快推进“一中心一平台一公司”建设

制定出台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及分中心建设评价方案,拟订支持政策和评价体系,以“评”促建提效。鼓励各地市(行业)支持发挥创新促进中心作用,探索市场化、企业化机制创新。加快网络平台建设,扩充完善数据库,加速产品开发,加大应用推广,支持各地市、高新区与总平台互联共享,构建“1+N”网络平台体系。加速秦创原发展公司实质化运营,进一步优化平台公司运营方案,完善创新服务生态体系,围绕产业培育发展,在科技金融结合、股权资本投资、知识产权运作等方面探索创新。

着力打造“三器”建设示范样板

支持沣东孵化基地、碑林环大学创新街区、西安硬科技社区、西高新电子谷、咸阳创新湾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样板,探索集孵化转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立体联动“孵化器”建设模式。支持先进稀有金属材料创新中心、光子先导技术研究院、集成电路创新中心、西工大大学科技园、陕西煤业化工研究院建设成果转化“加速器”样板。采取“揭榜挂帅”与定向委托等新型组织模式,接续部署“两链”融合重点专项,围绕数控机床、新型显示、增材制造、氢能等重点产业链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打造两链融合“促进器”样板集群。

加快复制推广“三种模式”

加快西北有色院先行先试“新型科研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支持有色院股权激励、中试研发、熟化催化创办企业;支持西安光机所追光计划实施,鼓励光机所深化开放办所、基金导入孵化企业。支持西工大推广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横向结余科研经费出资成果转化改革,总结复制“三项改革”成果。总结秦川机床在校外、陕建集团在校内,与西交大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着眼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催化转化和中小企业孵化,探索建立校(院)企合作新模式。

加速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

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数“倍增”行动,实施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工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常态化推进路演活动,打造秦创驿站、每周发布、月度专场3个层级“永不落幕”路演品牌。建设一批区域承载型、高校孵化型、院所支撑型、企业主导型孵化服务平台,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实现理工综合类全覆盖。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做大做强秦创原投资基金规模,建立科创企业上市培育体系。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完善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工作机制,深化“高校聘用、企业使用、政府补贴”模式,支持为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遴选、培育、引进发展科技经纪人队伍,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带成果、带技术、带团队创办领办企业,支持科研人员加快成长为企业家。

发挥“总窗口”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各地市与总窗口对接,加快招引兼具秦创原特色产业链“链主”企业,引导国企创新中心孵化一批优秀项目,推动在陕央企、地方国企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布局各类项目。推动建设地市科创中心、离岸研发中心、飞地孵化园等,筹划地市项目集中示范和连片建设,深化地市协同共享,探索税收分成机制。

做好考核引导和政策落地

 加强对秦创原建设情况监测,对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监测指标体系》,做好对地市的考核评估工作;结合《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实施,加强对县(市)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等绩效考核。推动创新政策扎实落地,指导各地市兑现政策(包),加大政策兑现力度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秦创原相关政策一览: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www.xixianxinqu.gov.cn/zwgk/fdzdgknr/zwwj/gwhwj/617fa0b5f8fd1c0bdc6106fc.html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kjt.shaanxi.gov.cn/kjzx/tzgg/245089.html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kjt.shaanxi.gov.cn/zcwj/qtzc/239858.html

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金发〔2021〕59号kjt.shaanxi.gov.cn/zcwj/qtzc/238588.html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kjt.shaanxi.gov.cn/kjzx/ztzl/qcy/zcfb/234953.html

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系列路演活动实施方案kjt.shaanxi.gov.cn/kjzx/ztzl/qcy/zcfb/235065.html

汇总发布 | 加快秦创原政策申报兑现!kjt.shaanxi.gov.cn/kjzx/ztzl/qcy/zcfb/235185.html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kjt.shaanxi.gov.cn/zcwj/qtzc/231611.html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kjt.shaanxi.gov.cn/zcwj/qtzc/232456.html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系列路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kjt.shaanxi.gov.cn/kjzx/tzgg/229905.html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kjt.shaanxi.gov.cn/zcwj/qtzc/226960.html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产业定位与空间布局指引》的通知

www.xixianxinqu.gov.cn/zwgk/fdzdgknr/zwwj/gwhwj/6180b0e8f8fd1c0bdc615869.html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着力提升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www.baoji.gov.cn/art/2021/9/23/art_9986_20401.html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2年西安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xakj.xa.gov.cn/kjdt/tzgg/622b06c2f8fd1c0bdc85c8bf.html

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

xakj.xa.gov.cn/zwgk/zcwj/bmwj/619efdc1f8fd1c0bdc6dcc00.html

关于发布西安市秦创原“三器”示范平台(首批)的通知

xakj.xa.gov.cn/kjdt/tzgg/62172e59f8fd1c0bdc8263a6.html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的通知

xakj.xa.gov.cn/kjdt/tzgg/61a04e0df8fd1c0bdc6e36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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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全面介绍一下秦创原

最近1年,“秦创原”这个名字,频频登上陕西热搜榜。我们将全面介绍秦创原,帮你更清楚地了解这个陕西最大的创新驱动平台。

秦创原是什么?

2021年3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西咸新区召开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会,省市领导、省内外科技企业、创投机构齐聚一堂。作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秦创原被各方寄予厚望,“秦创原”的启动,意味着陕西把“创新驱动”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秦创原这个名字,很老陕!“秦”是从秦汉至今,陕西的简称,意在要有老秦人那股“拧劲儿”;“创”代表创新、创业、创造和创优,也是陕西人的典型品质;“原”则是要追根溯源,打造创新驱动高原高地,让创新成果源源不断地走向全省、走向全国。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是陕西最大的孵化器,是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总窗口设在西咸新区。

为什么要建秦创原?

2021年3月16日,省委书记刘国中到西咸新区调研时提出,要以西部科技创新港等创新平台为基础,建好政府和高校、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市场化进行的开放共享创新平台,统筹线上和线下、虚拟和现实、现在和未来、国内和国外,为陕西省创新驱动发展和西安咸阳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撑。这次调研可以看作是为“秦创原”热身。

而从科创实力来讲,陕西的创新资金很丰富,主要科技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陕西拥有8所“211工程”院校和3所“985工程”院校,以及众多的科研院所。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5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89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6家。但从“科教强省”升华成“科技强省”却面临着基础研究薄弱、科技成果转化不够等挑战。

2016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简称“陕九条”,在政策上为陕西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提供了政策支持。2020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38条举措直接涉及奖励条款有18条,有些政策的奖励力度在全国居前。

机遇和挑战,是时代赋予陕西科创发展的催化剂,突破科技转化最后一公里的堵点势在必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就这样应运而生。

秦创原的定位是什么?

创新是陕西发展的长远大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实现追赶超越,最重要的依托和最大的潜力在创新。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定位很明确,就是要以创新来驱动高质量发展,以构建科技创新产业化平台为创新驱动发展加力加速,让创新资源成为发展优势;就是要加快构建从研发到孵化、再到产业化的科创系统,让科创企业和科创产业迅速发展壮大;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热情,让创新在三秦大地蔚然成风;努力把秦创原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建设成辐射带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科技创新大平台。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是一个全新的平台,不仅仅是西咸新区的,也不仅仅是西安市的。它是全省的共享平台,是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平台,将来建好了,与其他大学、科研院所、各市、高新区的平台,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各个平台都要发挥好作用。

秦创原总窗口设在西咸新区和西部科技创新港,是由这里的物理条件和现有基础决定的,全省其他高新区等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从这里可以看到秦创原的全貌,可以获得秦创原的全部信息,可以知晓秦创原的所有政策。

秦创原的任务和作用是什么?

从诞生之日起,秦创原就肩负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实现校地校企合作、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推进政产研深度融合等重大使命,承担着打通科技创新工作“最后一公里”堵点的重要作用。

秦创原要发展成为创新驱动发展总源头,就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一条主线”、建好“一个窗口”、突出“两个关键”、聚焦“三大目标”、打造“四性平台”。具体讲,就是围绕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这条主线,以西部科技创新港和西咸新区为总窗口,突出抓好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聚焦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三大目标,打造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科技创新大平台。

未来已来

2021年5月2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秦创原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重点领域建设50个以上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壮大,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2000家;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成双创服务平台30个以上,创新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300亿元。

在《三年行动计划》中,强调还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二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业。三是打造“三支队伍”,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四是健全服务要素,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随着秦创原的正式落地,陕西已经进入了“科技创新”的新赛道,作为陕西最大的科技孵化器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将是这场比赛中陕西队的加速能量。它将会像它的名字一样,带着赳赳老秦的拧劲儿,大胆创,大胆试,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建设成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而西咸新区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将围绕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以打造机制最优、要素最全、动能最强的“科技创新生态”为基础,以促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吸引一批国内外顶尖人才、聚集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两链”融合的示范窗口。

在当代中国,创新驱动是必须走好的发展之路。对于陕西来说,秦创原承载着奠基开路的重大使命。在“十四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的指引下,相信秦创原必将不辱使命,助力三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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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要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速把创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三大目标,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市(区)积极参与,以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主线,以西部科技创

新港和西咸新区为总窗口、全省高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以项目和平台为抓手,以人才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保障,加强创新资源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把秦创原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建设成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贯通省、市(区)创新资源,推动“政产学研金”有机结合,统筹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现在与未来,打造集科研、中试、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方位复合型平台,加快构建从研发到孵化、再到产业化的科创系统。建设成果转化“加速器”。引导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竞争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高效对接、创新产品与市场需求无缝联接,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力加速。

建设两链融合“促进器”。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产业链“痛点”;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通创新链“堵点”,把创新嵌入产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

二、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重点领域建设 50 个以上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壮大,推广转化科技成果 1000 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2000 家;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成双创服务平台 30 个以上,创新基金规模超过 100 亿元,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 300 亿元;把秦创原建设成为辐射带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科技创新大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1.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构建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创新攻关“揭榜挂帅”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发攻关与创新突破,提升产业链竞争力;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我省支柱产业,联合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省科技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积极引入一批企业在秦创原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聚焦技术瓶颈,开展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联合攻关,实现“出成果”与“用成果”有机统一;(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设区市政府、各高等院校配合)经认定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优先列入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按项目经费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在秦创原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省级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窗口。(省科技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建设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中心,加大创新券投入补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指导、研发支持、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运营管理等研发及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省科技厅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

2. 以产业创新为重点,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围绕关中先进制造、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发展等区域创新发展需求,深入实施“1155工程”,深化校地合作,探索“在港孵化+飞地转化”等模式,鼓励各市在秦创原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

(二)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业

3.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完善科研成果发现、收集、筛选、分析机制,形成以产业行业分类的科技成果库。利用大数据分析市场技术需求,线上通过陕西省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等发布科技成果信息,线下组织开展路演、推介等活动,加强供需对接。(省科技厅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支持金融机构在秦创原设立科技金融分支机构,探索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联动服务模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在秦创原建立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点、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申建省级技术交易中心,健全面向成果、企业、金融和政府端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省科技厅负责,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

4. 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体系,引入一批知名孵化载体,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场化、民营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给予建设、运营等补贴支持,建立动态评价管理机制,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定制化的精准服务。建立企业家导师

团队,采取创业训练营、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开展创业辅导。(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各高等院校配合)建设秦创原综合服务中心,引入财务会计、法律商务、人力资源、金融证券、风险投资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一站式的综合服务。(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各设区市政府配合)

5. 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方式。依法依规推动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共享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相关高等院校负责,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构建投资人、行业专家、企业家等多方参与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健全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省科技厅负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打造“三支队伍”,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6. 打造科技经纪人队伍,加强科技产业供需衔接。通过政府主导培育一批、依托西安交通大学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中心提升一批、鼓励市场化引进集聚一批具有专业素养、投行思维、服务意识的高水平科技经纪人队伍,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加快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衔接,推进成果转化。(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相关高等院校配合)

7. 打造“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推进科研成果工程化产品化。探索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工作机制,按照科研团队领衔、跨学科跨领域组合的方式,建设“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

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打造“新双创”队伍,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模式。试点开设“理论+实践”课程体系,健全企业家、行业专家等具有成功实践经验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以“项目制”培养一批符合产业需求、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实现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打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从企业家到科研人员的通道。鼓励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在秦创原创新创业。(各高等院校负责,省教育厅、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健全服务要素,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9. 设立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主要负责推动“政产学研金”结合,建设科技经纪人队伍,配合高等院校建设“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新双创”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搭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桥梁纽带,推进“两链”深度融合。(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

10.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省级、西安市、西咸新区财政按照1:1:1 比例 3 年共投入支持资金 24 亿元,其中政策配套资金 18亿元、种子基金 6 亿元。省级、西安市、西咸新区按照 1:1:1 比例募集资金,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在秦创原设立总规模不低于 100 亿元的天使和成长基金。基金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原则,依法合规运作。(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秦创原内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优先支持满足条件的企业参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设立省级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分中心,为秦创原内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秦创原内企业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开展股权众筹和路演发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

11. 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通过重大人才工程,面向全球引进支持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在秦创原创新创业。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聘请海外人才给予政策支持。(省委人才办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支持秦创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自主开展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对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产生的成果,所在单位予以认可,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获得合法报酬,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可以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兼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完善孵化基地、人才公寓、医疗教育、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医疗服务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省级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着力打造开放型创新平台。统筹关中、陕南、陕北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黄河流域省区对接,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高效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在重塑产业链、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秦创原创新驱动总平台优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科技厅、各设区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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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以下简称《政策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要求,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加速把创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把秦创原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特制定《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以下简称《政策包》)。

《政策包》主要汇集了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产业开发区等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举措,按照“系统”“就高”“落地”原则,经过深度梳理,内容涵盖了科技人才、成果转化、企业创新、科研平台、服务体系等 5 大类共 70 条措施。这些措施在全省已经落地的,按原文件精神继续实施;还没有落地的,首先在秦创原窗口区推进落实,并不断推广至全省。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作为申报窗口统一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各个平台(地市、园区)制定相应政策包,形成“1+N”政策体系。

为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集聚省内外科技资源优势,将创新优势转化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优势,示范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汇集、凝练全省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产业开发区现有的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形成本“政策包”。在今后工作推进中持续补充完善,构建支持秦创原建设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一、加快科技人才聚集

(一)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奖补

1.建立人才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对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2.对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 15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 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3.对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 30-50 万元奖励。对获特别贡献奖的个人,给予 15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4.实施人才培养三大计划、实施“百名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经营管理、金融服务等领域,遴选培养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 30 万元的项目资助。(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5.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项目”,支持科技企业引进外籍专家和海归人才,攻关解决重点产业发展中“卡脖子”关键技术,入选者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助。(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二)落实科技人才税收、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政策

6.加大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力度。对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留成市、区部分的相应额度,经审核后予以全额奖励。(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7.住房补贴分为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及公寓配租三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 6500 元/月(财政承担 5200 元/月,用人单位承担 1300 元/月),最高补贴 5 年;国家级领军人才 5000 元/月(财政承担 4000 元/月,用人单位承担 1000 元/月),最高补贴 5 年;地方级领军人才 3500 元/月(财政承担 2800 元/月,用人单位承担 700 元/月),最高补贴 5年。(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 50%。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最高补贴 100 万元(财政最高承担 50 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补贴 70 万元(财政最高承担 35 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最高补贴 40 万元(财政最高承担 20 万元)。(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给予重点龙头企业高管一次性住房补贴,用于鼓励企业总部高层管理人员购买自用住房(限首套),每名高管补贴 10 万元,补贴总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政府人才公寓配租标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80 平方米左右,5 年内免收租金,工作 5 年并取得户籍的产权可赠与个人;国家级领军人才公寓建筑面积 150 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地方级领军人才公寓建筑面积 120 平方米左右,5 年内免收租金。(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8.子女教育保障。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坚持方便就近原则,可在居住地选择辖区普惠性幼儿园就读。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子女入学,可一次性选择任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领军人才子女入学,可选择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中招录取中,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9.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研发基地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享受相应安居、医疗、子女就学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推进高校院所转化成果

10.建立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可由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的项目完成人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由研发团队主持公开询价,谈判确定成交价格,无须经过单位审批,但应在本单位公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1.进一步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授权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转让、无偿划转或对外投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事项,不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12.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职务发明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 8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 10%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职务技术成果 2 年内未转化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挂牌、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 75%奖励给成果完成人、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 5%奖励给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3 年内仍未转化的,经省技术审查机构评估后,定期对外发布,依法实施强制许可,向省内企业转移转让,专利维持费用不再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13.对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试点单位,牵头承担国家资金支持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配套支持。(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14.鼓励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成果完成人创办企业,可按其现金出资额度的 20%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股权退出时,按照原值加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利息优先回购给创业团队。对就地成功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双向补助,根据产业化规模和纳税总额,给予成果供给方和吸纳方总额合计 30%、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5.以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独占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转化本地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成果的,按当年实际技术交易额的 20%或技术入股占比的 1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当年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新增部分的 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合计最高奖励 5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16.加大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激励。探索建立适应无形资产特点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机制,赋予国有科研事业单位对科技成果的自主定价权与分配权。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包括职务发明成果)转化、转让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 80%,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可直接发放给个人,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7.对校企、院企合作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18.创新平台产出的科技成果由企业转化的重大产业化项目,转化成果新增年销售收入超过 1 亿元的,择优给予实施转化企业 500 万元以内补助,主要用于项目设备购置。对产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优秀新产品,给予产品销售额不超过 10%、100 万元以内的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

19.对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研发中试平台,按照平台当年签订对外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到位资金的 30%(关联交易除外)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最高支持 1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20.重大应急性共性技术攻关由财政负担全部科研经费。其他揭榜挂帅项目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核定揭榜挂帅项目科研经费总额,并按照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 30%、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五)支持中央驻陕单位成果转化

21.推动中央驻陕单位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应用。支持中央驻陕单位自主孵化或合作创办新企业,在平台建设、土地划拨、税收优惠、资金支持、资质获取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中央驻陕单位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按持股比例获得分红的,按分红金额的 2%给予出让方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补贴,按分红金额的 2%给予受让方最高 50 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22.推动地方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重点中央驻陕单位,鼓励优势民口企业积极参与中央驻陕单位科研生产配套。对民口企业获得国家条保资金、预研资金、科技经费、两维经费等支持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配套奖励。(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三、加快企业创新发展

(六)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23.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 8%给予后补助奖励,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后补助奖励提高至 10%,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R&D 投入达到 500 万元且 R&D 投入强度达到 10%(含)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奖补标准:R&D 投入 5 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000 万;R&D 投入 2 亿元(含)至 5 亿元的,补助 600 万;R&D投入 500 万元(含)至 2 亿元的,按 5%,最高补助 400 万元。R&D投入达到500万元且R&D投入强度达到 3%的规上企业奖补标准:按其 R&D 投入的 2%,最高补助 2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24.对于上一年度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获批中央财政经费,给予 1:1 无偿资助经费配套,最高支持 1000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25.对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持有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组建企业实施产业化且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意见的,按照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资金的 20%予以最高 500 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26.从 2019 年起,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每户奖励 50 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对企业技改、扩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参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2%的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27.对于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认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 30%择优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 30 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 60 万元。对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企业,除上述给予 30%的研发费用总额补贴外,按照企业初次流片实际费用的 5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流片费用补贴最高 50 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 1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落地发展

28.大力发展风投、创投、产投,出台促进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完善行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和扶持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本土机构,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来陕投资、在陕落户。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功能,加快陕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落地运营,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建立省市联动机制,推动设立一批天使投资基金。建立自主共享、集中统一的常态化路演平台,将专业孵化载体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纳入常态化路演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证监局)

29.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方向,不断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标准化创业中心,为创业实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创业服务。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性聚集型、科技资源支撑型和高端人才引领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

(八)培育科技型企业

30.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励补贴,鼓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市、县给予配套奖励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31.对于成立 2 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500 万元,或成立 5 年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的优秀雏鹰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32.针对上年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含)-1 亿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15%以上、成立不超过 10 年的科技企业;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申报年度累计知识产权授权不低于 5 件,或至少拥有 1 件授权发明专利;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8%(含)。对于符合上述所列条件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于首次入选科技部发布的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支持 3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33.对于认定入库的独角兽种子企业、独角兽成长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200 万元、1000 万元的奖励支持。(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九)支持科技型总部企业发展

34.新落户的科技型总部企业两年内累计实缴注册资本达到 10 亿元以上(含 10 亿元)的,奖励 3500 万元;在 5-10 亿元(含 5 亿元)的,奖励 25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35.科技型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世界 500 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2000 万元;首次被评定为中国 500 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的,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 500 强的,一次性奖励300 万元。科技型总部企业连续三年获评世界 500 强或中国 500强企业的,再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500 万元。同一企业同时入选多个榜单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十)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36.企业在上海、深圳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给予每家企业最高 1000 万元的支持。区内企业上市奖励分阶段拨付:对签署保荐财务顾问协议并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奖励 100 万元;报送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奖励 300 万元;对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完成向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奖励 400 万元;完成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奖励 200 万元。由省外迁入的上市企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37.企业在香港联交所、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主要境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给予每家企业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区内企业上市分阶段拨付:与中介服务机构签署相关上市服务合同,完成重组或报送证监会通过,奖励 200 万元;在境外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奖励 500 万元;完成上市,奖励 3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十一)科技企业税收奖补

38.支持科技型企业。自企业正常纳税年度起,前两年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留成部分分段奖励,300 万元-500万元的部分奖励 50%;500 万元-5000 万元的部分奖励 60%;50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奖励 70%。后三年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留成部分环比增量奖励,环比增量 10%以内的部分,奖励增量的 90%,环比增量 10%(含)以上的部分,奖励增量的100%;同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留成部分环比增长 20%(含)-50%的,再奖励留成部分上年基数部分的 20%,环比增长 50%(含)以上的,再奖励留成部分上年基数部分的30%。(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39.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40.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积极性,对公司制或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或合伙创业投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对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四、加快科研机构及平台建设

(十二)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41.对列入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的,一次性给予平台项目 100 万元启动资金。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平台项目 1000 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 1000 万元以内创新能力项目补助;对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 5000 万元的创新能力项目补助。对评估为优秀的创新平台,择优支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 500万元以内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

42.对新认定设在企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在认定后一年内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后补助,主要用于科研活动和设备购置。对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 80 万元、50 万元的专项经费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和陕西省级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授牌后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专项经费后补助。(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43.对认定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企业(项目、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 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资金支持的,按 1:1 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鼓励省级创新平台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年产值超过 1 亿元的,给予一次性 1000 万元以内补助,用于创新平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对新获批的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内每年给予 200 万元平台项目建设补助。根据国家级创新平台定期评估结果,对评估优秀的给予一次性 150 万元平台建设项目补助,对评估良好的给予一次性 80 万元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十三)支持研发平台建设

44.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联合高校共建新型研发平台,推动企业与高校有效对接。牵头企业在创新平台开展横向课题研发的,政府按照企业出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新型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择优给予 500 万元以内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45.统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对批复建设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给予 1000 万元经费支持,建设期内,每年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46.对独角兽企业与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联合组建机制灵活的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的 20%给予一次性最高 300 万元奖励支持。(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47.高校院所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所),科研人员达到 100 人以上并投入运营,前 3 年每年最高给予 1000 万元的研发及运营经费扶持。为主导和新兴产业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或取得全球领先研究成果的,第 4 年至第 5 年每年可最高给予 2000 万元的研发及运营经费扶持。(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五、加快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支持科技金融机构发展

48.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差异化金融产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科技支行,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风险补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49.支持基金落地发展。对规模在 1 亿元(含)至 5 亿元的,按不超过基金规模的 0.5%给予奖励;5 亿元(含)至 10 亿元的,按 0.8%给予奖励;10 亿元(含)之上的,按 1%的比例,以超额累进制计算办法给予奖励。单支基金累计享受最高不超过 1500万元奖励。对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资金规模达到 1亿元且投资期限已满 1 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资金规模 0.5%的比例给予其管理机构奖励。(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0.对创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硬科技企业的投资机构,按投资额的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并给予 10-30%的投资损失风险补偿。(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51.“设立创投风投机构排行榜”,经评估认定优秀的,给予奖励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52.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种子期企业进行天使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 5%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最高 20 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 100万元。对投资在孵企业的投资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 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投资项目最高 20 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 200 万元。对投资雏鹰和瞪羚企业的投资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 3%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投资项目最高 30 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 3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3.对于为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上市及挂牌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进行贷款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给予担保补贴,对单个企业年平均担保额或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支持在 500 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或保险额 2%的补贴;500-1000 万元的(不含1000 万元),给予不超过担保额 1.5%的补贴;1000-2000 万元的,给予不超过担保额 1%的补贴;2000 万元以上的,补贴担保额按不超过 2000 万元的 1%计算。(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4.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按其当年为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5.支持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对于企业当年较上年商业保理业务规模新增部分超过 2 亿元的,按照实际业务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6.对经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或新引进的办理纳税登记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奖励。注册资本在 1 亿元以上的法人机构,给予最高 400 万元的基础奖励;注册资本超过 1 亿元的部分,每增加 1 亿元最高增加 200 万元奖励;对产业带动和综合贡献特别重大的,可个案审定给予特别奖励。单个企业落户奖励金额一般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7.融资担保机构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0%的,分别按照不超过年平均担保余额的 0.5%、1%、1.5%给予补贴,对单个担保公司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对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而形成的代偿损失,按照代偿额的 10%进行风险补偿;对单个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补贴和风险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 4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十五)支持知识产权机构服务

58.对国内外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新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年专利申请代理量超过 1000件的机构,择优给予每家最高 300 万元的奖励。以采购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服务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59.对企业专利申请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专利授权每件最高奖励 5 万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最高奖励 50 万元;获得商标、质量奖、名牌产品等称号每项最高奖励 30 万元。对企业开展的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及维权、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分析,每项最高奖励 5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十六)支持众创孵化机构发展

60.聚焦硬科技领域孵化载体,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独角兽园区”孵化链条建设。支持以 PPP 模式建设独角兽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对培育独角兽企业的各类载体平台,分别按每新增 1 家独角兽成长企业 30 万元、或种子企业 10万元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61.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给予 20-50 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后补助支持、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100 万元补贴;对新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50 万元奖励;加强孵化载体绩效评估考核,对评估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给予 10-30 万元的补贴奖励。(责任单位:省发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

62.政府参与投资或发起设立的创业中心应对初创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减免,原则上三年后房租水平与市场持平并逐年提高,推动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创业中心更多依靠投资孵化企业和成果获取收益。鼓励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参与创业中心运营。(责任单位:各设区市,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63.对符合主导(支柱)产业方向,经中、省相关主管部门评定的众创空间类载体,分别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并可根据运营情况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西咸新区)64.经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给予 200 万元资金奖励;经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给予 50 万元资金奖励;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重大项目择优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总额累计不高于 50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十七)支持技术转移转化机构

65.鼓励各技术转移机构联合建立技术转移联盟,择优给予不超过年度实际投入 50%最高 20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首次获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的奖励;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首次获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的奖励;对撮合技术成果交易转化的技术经理人机构,按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 2%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支持 5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66.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境外机构设立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按服务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年营业收入的 20%,给予技术转移机构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于企业购买境外先进技术,经认定按照核定技术交易额的 10%,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按服务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年营业收入的 20%,给予合作伙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67.提升技术交易市场化服务。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实时发布科技成果、适宜技术目录和企业技术需求,促进技术交易对接,跟踪项目落地,每年给予最高 300 万元补助支持。(责任单位:西安市、西咸新区)

68.围绕科技条件平台支撑和保障能力建设,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实验动物、自然科技资源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维护、升级改造及共享服务;支持科技情报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设科技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科学数据、科技信息检索与查新、科技情报分析挖掘、知识产权咨询、科技智库等开放共享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69.建立科技服务产品目录。以创新券方式支持企业购买目录内机构提供的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验证、知识产权、评估认证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按照企业实际购买专业服务金额的 7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累计最高 50 万元。(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70.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及企业等承办展会、成果对接会、讲座培训、专业交流等活动以及科技咨询等服务,按活动所发生实际费用(专家、场租、展位、特装、宣传等)情况,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西咸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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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秦创原”

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政策包(总窗口)有关情况

5月21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孙科,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孝,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委、校长助理洪军,法士特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旭耀出席,介绍“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政策包(总窗口)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孙科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政策包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先生,西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赵孝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常委、校长助理洪军先生,法士特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旭耀先生。

下面,首先请孙厅长介绍情况。

孙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热情关注和充分报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科技创新工作十分关心,2015年、2020年两次来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走在前列”“迈出更大步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成立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推进秦创原建设相关工作。

下面,我对省委印发的《三年行动计划》及其《政策包》作以简要介绍。

一、《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在胡衡华副书记、程福波副省长领导下,成立专班,多次赴省内外调研、组织座谈会,就《三年行动计划》起草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先后征求了16个省级相关部门、西安市、咸阳市、西安交通大学等,有关地市和高校、院所意见建议,累计吸纳34条。赵一德省长先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起草工作。

3月16日,刘国中书记在西咸新区调研创新驱动发展,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秦创原建设工作。3月19日,省委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了起草工作情况汇报。

3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会,刘国中书记围绕秦创原建设作了讲话,进一步阐述了秦创原其核心要义,明确了建设三大目标(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赵一德省长强调要在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创新项目带动与创新生态优化、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三个相结合上下功夫。4月28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三年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

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一条主线”、建好“一个窗口”、突出“两个关键”、聚焦“三大目标”、打造“四性平台”。具体讲,就是围绕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这条主线,以西部科技创新港和西咸新区为总窗口,全省其他高新区等都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抓好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聚焦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三大目标,把秦创原打造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建设成辐射带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和“一带一路”沿线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科技创新大平台。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重点领域建设50个以上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壮大,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2000家;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成双创服务平台30个以上,创新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3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主要有4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

一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构建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以产业创新为重点,围绕关中先进制造、陕北能源化工、陕南绿色发展等区域创新发展需求,探索“在港孵化+飞地转化”等模式,鼓励各市在秦创原建设协同创新平台。

二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业。建立以产业行业分类的科技成果库,加强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在秦创原设立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健全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家导师团队,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共享机制,健全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方式。

三是打造“三支队伍”,构筑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培育、提升一批高水平科技经纪人队伍,加快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衔接。打造“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推进科研成果工程化产品化,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新双创”队伍,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模式。培养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以“项目制”培养高层次人才,实现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打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从企业家到科研人员的通道。

四是健全服务要素,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设立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推动“政产学研金”结合,搭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桥梁纽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3年投入支持资金24亿元。募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天使和成长基金。设立省级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分中心,加大秦创原内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支持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在秦创原创新创业。支持秦创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自主开展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对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过程中产生的成果,所在单位予以认可。统筹关中、陕南、陕北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黄河流域省区对接,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着力打造开放型创新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细化改革举措,激发创新活力。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关于政策包

此次发布的《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以下简称《政策包》)主要汇集了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产业开发区等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举措,收集整理了153个文件、千余条政策,坚持了“系统”“就高”“落地”原则,经过深度梳理形成现有《政策包》。

《政策包》主要涵盖了科技人才、成果转化、企业创新、科研平台、服务体系等5大类共70条措施。

一是加快科技人才聚集。分为人才创新创业奖补、落实人才税收奖励以及人才的职称评审、住房、子女教育及医疗配套等2个方面9条。

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分为推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中直单位成果转化等3个方面13条。重点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加快企业创新发展。分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总部科技型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科技企业税收奖补等6个方面18条。重点是解决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企业上市融资等问题。

四是加快科研机构及平台建设。分为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研发平台建设等2个方面7条。着力解决创新研发平台不足、企业创新力不够等问题。

五是加快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分为支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众创孵化、技术转移等4个方面23条。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专业一站式科技服务。

这些政策措施在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作为申报窗口统一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后续根据落地项目的实际需求,继续研究制定和增补新的支持政策,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同时,鼓励各个平台,包括地市、园区制定相应政策包,形成“1+N”政策体系。

三、工作进展情况

秦创原建设工作启动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国内知名投资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纷纷来陕对接合作,省内各地市和高校、院所都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和融入秦创原建设。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4月15日下午,组织召开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班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专班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建立会议协商、信息报送、工作推进、督导落实等制度。

二是建立工作推进表。各成员单位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和《工作推进表》梳理工作任务、形成工作落实措施。办公室对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

三是校地融合对接。西咸新区、西安交通大学充分发挥总窗口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西安交通大学启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工程,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揭牌成立;成功举办4场金融孵化项目路演活动,与龙头骨干企业组建8个创新中心和研究院;已签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5项,合同总经费9531万元;成立了21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对280余个拟转化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开工建设800余平方米的公共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的企业孵化空间,拟在6月份入驻企业。

西咸新区加快创新生态建设。制定了《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设立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春种基金,首期5000万元资金已到位。同时,积极招引专业孵化、产权交易、创投机构等,创新生态正在逐步形成。围绕陕西具有优势基础的金属加工、激光加工、氢燃料电池、北斗、新型医疗器械5个重点产业方向开展“两链”融合研究,针对金属加工、激光加工、氢燃料电池3个重点方向开展产业链招商,首期签约的20个项目。

各地市积极行动,咸阳市、榆林市、铜川市、商洛市等地市与西安交大、西咸新区开展交流合作。其中,铜川、安康、汉中等地市与西安交大对接共建飞地孵化器。省直部门主动对接,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商务厅、工信厅、国资委、医疗保障局等单位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到西安交大、西咸新区进行调研交流。同时,省科技厅组织由厅领导带队分8个对接小组用一月时间,赴各地市(高新区)、高校和院所集中开展秦创原对接活动。

四是开展项目路演。着眼秦创原“三器”建设目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范围覆盖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双创载体,按照“秦创驿站”“每周发布”和“月度专场”3个层级,开展系列路演活动,促进省内企业与项目单位对接,实现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4月27日,一德省长在西咸新区调研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观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路演活动。省科技厅发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路演系列活动方案。同时,西咸新区分别举办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类成果投融资路演对接活动;西安交通大学每两周组织一次项目路演。5月11日,召开的丝博会上设立秦创原专题展区,进行了重点展示和推介。

五是筹备全省科技企业培育大会。为推动企业孵化和项目转化,拟于6月份在西咸新区召开全省科技企业培育大会。重点是发布年度科技企业培育报告、双创孵化载体评价报告和绩效排行榜,给优秀中介机构、创业导师颁发证书;启动秦创原创新创业专题赛,组织创业导师、孵化机构落地签约,持续浓厚孵化氛围,营造良好生态。

六是示范推广“两链”融合。正在筹备启动光子、高端机床、先进金属材料、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两链”融合重点专项。持续抓好“四个”签约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秦创原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全面梳理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创投孵化机构。支持高新区、大学科技园与秦创原加强合作,建立飞地孵化模式。通过“揭榜挂帅”组织实施好“两链”融合项目。

七是制定人才引进、成果转化具体举措。设立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专项资金,发挥高校吸引聚才优势,采取“政府资助+用人单位管理与配套”方式,帮助各地市企业聘用高端紧缺人才。出台统一规定,解决高校成果归属问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最后一公里”。

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多关注、多宣传、多支持我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一定能肩负起为创新驱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奠基铺路的重大使命,迈出更大步伐、走在全国前列,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科技创新工作的殷切希望。

谢谢大家!

李惠:感谢孙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您好,我是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要突出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请问在人才引用上有何安排和考虑?

王军: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你的关注和提问。孙厅长在发布过程中已经把省上设立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专项资金作了简要的介绍。下面,我作一个补充。

为加快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在陕高校吸引聚集人才优势,解决我省高端人才缺乏、招引人才困难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将设立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专项资金,初步确定规模为1个亿、连续实施三年,加强和支持人才引用工作。

一、引培对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顶尖人才、科技经纪人及创新创业急需人才。

二、引培模式。采取“政府资助+用人单位管理”的方式进行,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分三种管理方式: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工作地点在企业,由学校统一引进管理,用人单位配合;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工作地点在企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引进管理;创新创业人才创办企业,由引进创办企业所在地负责引进管理。

三、支持方式。采取“政府资助+用人单位配套”的方式进行。

四、重点任务。着眼解决我省产业链“痛点”、打通创新链“堵点”,支持高端科技人才攻克我省企业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支持科技经纪人解决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在秦创原总窗口创办企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五、试点实施。高校以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重点;企业突出我省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

六、引培标准。引进人才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或持有落地转化科技成果,可牵头组织攻克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助推企业的发展。近一年未与我省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创办企业,且引进后至少在陕全职工作三年以上。

七、组织实施。主要分申报、评审、签订协议等环节。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提出用人需求,填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用人申请书》。经过专业评审机构评审,择优评选产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名单。

八、服务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引进人才享受培养管理单位同类人员在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科研项目申报等的同等待遇。对于享受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专项资金的引进人才,可叠加享受其他相关政策。

有关具体方案,我们正加强与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沟通完善,近期即将启动实施,相信会为我省企业的发展和区域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和生机。谢谢。

李惠:请继续提问。

中国城市报记者:您好,我是中国城市报记者。西咸新区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总窗口单位,要成立创新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请问西咸新区在这方面的考虑和安排,怎样发挥好窗口作用?

赵孝: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西咸新区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以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打造机制最优、要素最全、动能最强的“科技创新生态”为基础,以促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以吸引一批国内外顶尖人才、聚集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为目标,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将引领全省科技创新和两链融合,成为全省创新驱动的示范窗口。

刚才孙厅长介绍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的主要内容,本次发布的政策包是针对在秦创原西咸新区总窗口落地的企业、项目和人才提供各种扶持和奖补。西咸新区将采取“线上+线下”“定期+随时”相结合的模式,申报兑现所有政策。线上方面,我们即将推出秦创原创新服务线上平台,该平台具有政策发布、申报、兑现多种功能,让企业和各类人才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政策福利;线下方面,我们建设中的秦创原综合服务中心将采取“一个窗口管申报”“最多跑一次”及容缺受理等多种模式,最大化的方便企业和各类人才。针对不同类别的政策,我们将采取一个季度定期兑现一次,和“随时申报随时兑现”相结合的模式,为广大企业主体、创新创业者提供最为及时的兑现和最为优质的服务。

自去年底秦创原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西咸新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协同做好顶层设计。协同省科技厅拟定《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梳理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组建了新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了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深入建设奠定基础。

二是做好创新服务。金融支持方面设立了秦创原春种基金。服务支持方面,招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和服务机构,即将出台创新券使用方案,分专业举办了10余场科技成果路演活动。协同创新方面,积极对接联络省级各部门、各地市政府和省内各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参与秦创原总窗口建设,初步形成了激发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狠抓项目招引。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方面,依靠科技经纪人深度拓展西交大、西工大等高校科技成果,一季度签约的20个项目,预计二季度全部落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方面,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高端机床、激光加工、北斗应用、汽车电子5个方向产业链研究和招商,已与国内多家行业领军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目前,全省各界已经掀起了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热潮,西咸新区作为总窗口,在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是集聚创新资源。全力支持交大创新港、西工大翱翔小镇等建设,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等重点高校加强对接,争取形成新的合作,为秦创原提供科技创新源泉;大力推动研究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和省内各地市在总窗口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飞地孵化园、高技术园区等创新载体,把西咸新区总窗口打造成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大平台;配合驻地高校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面向全球吸引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在秦创原总窗口创新创业,聚集和培养一批符合产业需求、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强的“科学家+工程师”和“新双创”队伍。

二是构建创新生态。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做好省级《政策包》宣讲解读,加快建设政策兑现服务体系;设立秦创原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和技术合同登记点、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申建省级技术交易中心,为科技成果在总窗口实现转化提供便捷条件;打造支持创新创业金融生态,加大春种基金投放力度,设立企业财务共享中心,积极对接引进红杉资本、高瓴资本等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和专业机构,在秦创原总窗口形成“热带雨林”式的创新生态。

三是提升创新服务。按照线上线下结合的思路,加快建设秦创原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省市新区三级授权,创新“一站式”服务机制,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实现需求发布、政策申报兑现、创新券发放使用、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等功能全覆盖;持续开展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路演活动,将秦创原项目路演导向全国;聚集和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养、投行思维、服务意识的高水平科技经纪人队伍,搭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桥梁纽带,服务于全省科技创新和两链融合。

四是改革创新机制。围绕创新人才“引得进、用得活”,探索“高校聘用、企业使用、政府支持、成果共享”的选才用才机制;围绕高端人才“留得下、住得好”,探索“政府提供、企业购买、人才租赁、以租代购”的人才住房机制;率先在总窗口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赋权,后转化”改革试点,创新科技成果评价体系,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力争将总窗口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改革“特区”。

五是建设创新空间。梳理提升总窗口先导区现有空间载体资源,围绕西部科技创新港,配建孵化器、中试平台、加速器、高技术园区等载体,规划总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为秦创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供国内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李惠:请继续提问。

华商报记者:您好,我是华商报记者。西咸新区作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的总窗口单位之一,请问西安交通大学在这方面有何考虑,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洪军: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打造秦创原,助力陕西创新驱动发展引领追赶超越。西安交通大学作为“秦创原”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助力陕西追赶超越的引擎,依托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6352”工程,构建校地校企(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体,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区”,主要开展工作及取得成效有:

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提出了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有利于创新创业的“6352”工程,形成学校推动有关工作的良好顶层设计。“6352”工程致力于汇聚 “政产学研用金”六种要素。建设现代产业、未来技术、丝路国际孵化器,打造政策、金融、服务、配套、知识产权法务,构筑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分别建成创业投资、成果交易两大支撑平台,助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方面。学校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孵化器),主要以“四主体一联合”模式,与陕西省重要行业龙头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协作,在创新港建设联合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平台,共同致力于陕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解决“卡脖子”共性关键技术,助力陕西省重点企业做优做大做强。西安交通大学已与秦川集团、陕西建工集团、陕西有色金属集团、陕西水务集团等一批重点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以需求为导向、校企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正在建设,随着工作推进,我们一定能为陕西重点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持。

三是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方面。学校建设未来技术学院(孵化器),目标明确,挖成果、用成果和育成果同意,已全面梳理西安交通大学多年积累的科技成果,拟将市场专业化团队筛选出成熟度高的项目优先向省内地市转化,截止目前,已完成省内成果转化近10项,千万级以上项目3项。配套校内改革和相关政策,鼓励教师、学生不断产出原创性科技成果,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持陕西十地市发展,提出了“飞地创新—离岸孵化—回迁发展”的思路。我们有足够理由相信,以交大积淀和不断新产生的原创性成果,一定能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四是为了落实“6352”工程的重要思路,学校在队伍建设方面,新增投入打造一支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以及专业化科技经理人队伍,推动两个学院孵化器的建设及成果转化中的工程实践问题,特别在陕西省科技厅的指导下,提出了“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学校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办法,正在全力推动。与陕西铜川、安康、汉中、商洛正在建设飞地创新中心(孵化器)。不久的将来,将为陕西地市破解主导产业技术难题、助力培育新兴发展高技术产业。

五是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筑金融保障。针对性强的科技金融服务是成果转移转化不可或缺基本的条件。学校已经跟中国风投集团、陕投集团、陕西财经投资集团等金融机构初步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学校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落实举措“6352”工程列入学校“十四五”发展的重中之中。工,。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国内相关领域已引起强烈反响和极大关注,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学校秉承“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办学定位,探索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之路,一定能为服务陕西、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交大人新的卓越业绩。谢谢!    

李惠:请继续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您好,我是香港商报记者。请问法士特总经理,企业是市场主体,对市场最熟悉也最敏感,如何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马旭耀:法士特集团多年来长期致力于汽车零部件和高端装备制造生产,我们所处完全竞争的行业,因而企业对科技创新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持竞争力。

从企业内部来讲,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从企业外部来讲,它是竞争的需求。秦创原的设立对于法士特集团来讲,是基础创新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契机。作为一个企业来讲,和秦创原主要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平台建设。法士特有一些自己的平台,有国家级金融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还有海外研发中心。现在的研发都不是单打独斗的,是政、产、学、研、用、金六个方面联合促进。秦创原的设立使我们感到在这里建设平台会和其他平台不一样,我们要在秦创原创建共性平台,承揽国家机遇性的研究。特别是从用户角度拿到他的设想,迅速转化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产品验证、小批量试制、投放市场,还要反复迭代,快速迭代会给企业科技创新带来相当大的活力和创新力。

二是关键技术得以突破。我们所处的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行业,“新四化”方向非常清晰。新能源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这四化和大数据、5G、万物互联紧密相关,我们做制造业如果能看到齿轮、轴、零件、机电一体化,远远不能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必须和信息化、数字化紧密相连。秦创原有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它有大量的数据、平台,从而和我们所建的平台相互融合,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

三是人才培养。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科技创新核心中的核心。秦创原会有大量的人才聚集,特别是国际化高端人才聚集,我们想通过项目创新,锻炼培养一些自己的人,使法士特人才队伍有新增长,保持永久的更长期的竞争力。

作为法士特来讲,后续还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于秦创原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投身于秦创原的建设,利用好自己的竞争优势,利用好自己在创新领域的优势,密切和秦创原各个平台交互,提升核心竞争力。希望通过这个活动,使法士特在后续产业升级、制造业转型发挥重大作用,在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上作出法士特集团的贡献。

李惠: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陕西日报记者:您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请问省科技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秦创原建设?

孙科:省科技厅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将秦创原建设作为省科技厅头等大事,动员机关和下属单位及协管单位积极参与。

一是开发建设网上平台。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秦创原”系统)建设为抓手,推进全省创新资源应上尽上、实现开放集聚和优化配置,全面打造创新驱动的“驾驶舱”,实现创新发展全息感知、创新资源全貌掌握、创新政策精准支持、公共服务一站集成。主要由创新剧场、创新资源、政策支持、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模块构成。目前已完成总体需求分析和框架方案设计,正在抓紧推进建设。

二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学习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地做法,针对“瓶颈制约”,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比如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采取先确权后转化,或单位和职务发明人共享专利权,或对职务科技成果减少前期评估,先转化后一次性上交收益。

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在秦创原窗口区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发攻关与创新突破,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制定“揭榜挂帅、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三个工作指引,支持在秦创原先行先试。启动部署机床、新材料、半导体集成电路、光子等重点专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四是做好协调和服务。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问题,通过专报简报反映工作进展和动态,按照任务推进表抓好落实督导。同时,在秦创原建立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点、仪器设备共享中心,开展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和所有权试点工作。开通窗口区省级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通道。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省科技厅正在开展集中对接和宣讲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分8个对接小组,在各地市(高新区)、高校和院所,集中开展秦创原对接活动。主要宣传贯彻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会精神,介绍《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政策包》,指导梳理成果清单、调研了解需求、协调促进与总窗口对接,征集对秦创原建设意见建议。通过对接活动,加强宣传、搭建桥梁、掌握情况、形成举措,从而更好地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谢谢。

李惠:感谢孙厅长和几位发布人,感谢与会的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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