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韩城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局,省级相关部门:
《陕西省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级安排部署的年度乡村建设任务,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各自实际,制定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清单。要依据清单统筹任务,全面梳理,突出重点,紧贴群众需求,确保务实管用。行业部门要注重协同配合,促进信息共享,推动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要建立乡村建设任务台账,原则上每季度向同级乡村振兴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落实落地见效。各市今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请于5月中旬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附件:《陕西省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xczxj.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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